现在分手要我偿还,否则报警,怎么办?
时间:2025-02-11|栏目:宁波江北区律师|
在男女双方谈恋爱交往期间,女方花男方的钱进行消费,这方面的支出,如果没有特别约定,视同无偿赠与行为,无需返还。如果是女方收受了男方的大额现金、贵重物品,在有凭证的前提下,女方属于不当得利的,法院会支持男方要求返还的主张。
✫✫✫✫✫有法律问题,请打电话15555555523(123中间8个5),微信同号,免费咨询✫✫✫✫✫您好,建议诉讼处理
✫✫✫✫✫有法律问题,请打电话15555555523(123中间8个5),微信同号,免费咨询✫✫✫✫✫你好,可以报警处理
上一篇:做公证受托人是否需要到场
下一篇:暂无
您可能感兴趣的文章
- 02/11 做公证受托人是否需要到场
- 02/11 平安福贷是不是骗子公司?
- 02/11 我出资建的房子,该如何处理?
- 02/11 一方不知情的借款算共同债务吗
- 02/11 车位管理费,物业可以不收吗?
- 02/11 4岁孩子抚养权归谁管
- 02/11 已付定金手机被卖家转卖他人,怎么退回定金?
- 02/11 不是户主,我可以拿身份证到派出所去打印自己
- 02/11 请问不立案能否对个人隐私进行查询?
- 02/11 手机上申请孩子抚养权的步骤是什么?
- 02/11 人家在我店里买东西,只有微信记录没有身份证
- 02/11 我的离婚协议书不见了,民政局能补办吗?
- 02/11 房东押金不退,我该如何走法律程序进行起诉?
- 02/11 无借条,能起来诉吗?
- 02/11 前任自愿给我钱,分手后这笔钱要还吗?
- 02/10 我家是独生子女家庭但未办证,可以补办独生子
- 02/10 我被误会借了别人的钱,怎么解决?
- 02/10 离婚起诉之后撤诉还可以直接判么
- 02/10 没有房子、能否当担保人?
- 02/10 过期不退定金,我能收回吗